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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雯(化名)和丈夫結婚多年,育有一女,一年半前疑因財務問題,兩人間屢有口角,之後丈夫開始出現脫序行為,後來只要雙方有所爭執,即會對她拳打腳踢,導致小雯身心嚴重受創,夜晚擔心害怕難以成眠;由於丈夫有時會夜不歸營及會避開她講手機等行為,懷疑丈夫可能有外遇,遂找上坊間徵信業者在經過2個月追查下,找到丈夫外遇的證據,將外遇夫及小三以通姦罪名起訴並訴請離婚。

根據內政部10月27日公布,今年1至8月家庭暴力通報案件計7萬6773件,通報案件又以婚姻、離婚或同居關係暴力4萬1908件占54.6%為最多,被害人也以女性居多。國華徵信業者張組長表示,長期被家暴的受害者雖然可依民法第1052條離婚十大要件中,夫妻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為由訴請離婚,但往往耗費甚久,且需要數次家暴驗傷之證明,故依照長年接觸外遇案件的經驗,在判決離婚的部份,仍是以通姦罪名訴請離婚成功的比例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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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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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n 08 Fri 2012 20:05
  • 外遇

外遇是指有婚姻關係的其中一人,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超出友誼的關係(不論是否有性行為),也稱作婚外情、出軌。外遇的定義依不同研究領域有些許不同,在社會學辭典中,外遇即有發生性交(通姦)行為;若僅有「思想或行為上的不貞」而無實際的性接觸,可稱之為精神外遇。法律上,性關係被視為是外遇的必要因素,此性關係是指已婚者與非配偶發生自願性的性行為。 在人類學的觀點中,外遇是延續該種族的策略之一。美國人類學者海倫·費雪對42本民族誌進行查閱,發現其中所提的民族皆有婚外情的情形。1940年代,人類學者莫達克(Murdock)對古今148個社會調查的結果中指出,有120個社會視外遇為禁忌,19個社會設有外遇條件,5個社會完全容許婚外情。 外遇的類型與因素 "Le supplice des adultères" Jules Arsene Garnier 繪 外遇可分為下列幾種情形:傳統型外遇、拈花惹草型、保護型外遇、情境型外遇、舊情復燃型外遇、感性型外遇。 常見的外遇因素包含了夫妻間溝通不良、夫妻間角色協調不當、處理問題技巧不足、性格不合、夫妻觀念與認知衝突、性生活不協調、個人人格因素。 女性外遇的原因主要包括與舊情人復合、唯美主義的外遇、沉淪式的外遇、缺乏關愛的外遇、婚外性行為的吸引力、報復性外遇(因配偶的外遇行為)、性交易。 男性外遇的原因主要包括生活上常接觸的其他女性或配偶以外的女性主動、夫妻性生活不協調、報復性外遇、對妻子不滿、增加生活刺激。 性 配偶外遇:女性面對配偶外遇的反應,可分為震驚期、抗議退縮沮喪期、適應期、重建期。關於悲傷的調適過程,包括了默認、防衛、極度悲傷期、復原期、成長期和超越期。 女性外遇:在海蒂報告中指出兩性不平等的社會機制下,在婚約中反映了兩性不公平,因此女性外遇的意義,不只在情感和性慾的滿足,有些是對丈夫外遇的報復。中國、台灣等地近年亦有女性包養年輕男性為情夫的現象,稱為「包二爺」、「貼小白臉」。 [編輯]男性 配偶外遇:男性面對配偶外遇時,常以不面對現實、迴避的態度處理,較輕的反應可能有言語傷害、重則以暴力相向。中國傳統上將妻子有婚外情的男性形容為「戴綠帽」。 男性外遇:以東亞傳統婚姻制度為例,為一夫一妻制,雖然在不少朝代律例中規定,男子娶第二位正室是不合法,但存在一夫一妻多妾制,亦有些時代容許男性有平妻。在一夫一妻制社會中,男性也會有包養情婦的行為,即與外遇保持固定性關係,並提供經濟支援的行為,這是傳統父權社會男尊女卑思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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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醒報更新日期:2011/09/16 11:15 莊瑞萌

【台灣醒報記者莊瑞萌綜合報導】美國賓州斯克蘭頓大學研究發現,當男女生的另一半不忠或外遇後,男生多傾向想知道與第三者發生的性關係的相關細節,女生則想了解另一半的心裡是否還是忠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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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遇對男人來說並不陌生,從尋常公務人員、日理萬機的企業界大亨到媒體曝光率極高的政治人物,都有可能是外遇事件的男主角。在多元化的社會中,婚姻框架已經瓦解,各種誘惑就在身邊不斷上演。為什麼男人要背叛婚姻?為什麼家裡的女人拴不住他的心?marie claire揭露男人外遇二十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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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忍戴綠帽 7年後撞死姘頭

更新日期:2011/09/08 04:21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男子蘇進山懷恨謝明晃90年間與妻子通姦,7年後開車將謝撞死,最高法院昨天維持台南高分院見解,依殺人罪判處蘇有期徒刑12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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