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溫于德/新北報導〕49歲婦人楊惠安日前才因酒後駕車觸犯公共危險罪被警方移送法辦,上月29日上午準備前往監理所繳交罰款途中,再因車禍遭警員測出酒駕被法辦,檢方訊後已予以飭回,辦案員警大嘆:「真是罰不怕!」

警方表示,上月29日上午10時許,楊婦開車行經新北市泰山區一處加油站與另車發生擦撞,警方到場為2名駕駛人實施酒測,楊婦的呼氣酒測值竟高達每公升1.06毫克,一查才發現,婦人才剛因酒駕挨罰。

楊婦表示,前一晚10點多,喝了2杯共500c.c.的威士忌,一早起床精神狀況不錯,不料才出門就發生車禍。對於再因酒駕進警局,楊婦直說:「不知體內酒精濃度這麼高!」

警方不排除楊婦一早飲酒後即開車出門,呼籲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

林口長庚毒物科主任林杰樑解釋,依酒精濃度50%計算,婦人喝下500c.c.的威士忌,約有250公克的酒精,一般人體每小時代謝10至20公克酒精,按婦人供詞推算,喝酒到開車出門經過12小時,被測到1.06酒測值,「在不常飲酒、身體代謝功能較差的前提下,不無可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徵信社洪先生 的頭像
    徵信社洪先生

    love0800007050的部落格

    徵信社洪先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