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題 } 我未婚生子,93年7月我請求對方強認領以及撫養費,9月對方脫產他把土地 財產過戶假買賣給媽媽的妹妹以及抵押權給姑姑,導致我假扣押無法行使。 請問我要怎麼跟他打脫產的官司? { 回答 } 要先告假買賣之偽造文書,對方要證明資金流向,此方面檢方會查。 然後再提起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代位請求移轉登記,並訴請塗銷抵押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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