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如果要分居,最好簽分居協議書,或有證人證明夫妻雙方確實有分居協議存在,作為將來請求離婚時的佐證之一。現行法律中並沒有規定,夫妻分居多久可請求裁判離婚。惟可因分居為重大事由,讓法官認定難以維持婚姻而裁判離婚,所以佐以其他夫妻無法繼續經營婚姻或者共同生活等證據,讓法官認定可表彰婚姻破綻。這樣的話,判決離婚的可能性較大。 又如您先生對您施以暴力,您必須趕快到醫院驗傷,請領驗傷單,並向管區員警報案,表明為家暴案件,員警會派專責人員處理。 同時,您需向法院聲請保護令,防止您再次受到暴力傷害。依照目前狀況,如果有核發家暴令,請求判決離婚成功率相對較高。如我前次說明,離婚有兩願離婚與裁判離婚兩種方式,如果能談成,雙方協議離婚當然最好,如果談不成,只好用裁判離婚的方式。 若您先生對您及子女有攻擊行為,就去驗傷、報案,申請保護令及提起傷害告訴,此為一般處理相關案件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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